用人单位应根据《呼吸防护用品选择、适用与维护》(GB/T 18664)的要求选择呼吸防护用品,防颗粒物应符合《呼吸防护用品一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》( GB2626-2006)的要求,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应符合《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》(GB 2890-2009) 的要求,并在保证安全、有效性的前提下考虑劳动者的负荷及舒适性等问题。
呼吸器选择:所选择的呼吸器的指定防护因数(APF)应高于危害因数(GB汀18664):如果危害因数小千10,可以选择半面罩;如果危害因数大于10小于100,应选择全面罩;如果危害因数高于100,应选择动力送风呼吸器、正压式长管呼吸器配送气头罩或其他指定防护因数高于100的呼吸防护产品。随弃式防颗粒物口罩不能用于有毒有害气体、有机蒸气的防护。
过滤元件选择:根据工作场所污染物性质,选择能有效过滤目标污染物的过滤元件。
颗粒物防护:GB 2626-2006对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进行了分类和分级,滤料分KN, KP两类,过滤效率分90, 95, 100(即最低过滤效率不低于90%,95%、99.97%)3级。如果防护油烟、沥青烟、柴油机尾气等油性颗粒物时应选择KP类滤料,防煤尘、水泥尘、金属烟等非油性颗粒物时应选择KN类滤料。目前,我国对于过滤效率等级的选择没有相关法规、标准要求,美国职业健康安全局(OSHA)对一些致癌物如无机砷、石棉、镐、焦虑逸散物、棉尘、铅等提出了必须配高效过滤元件(过滤效率N、P、R100),其他国家对过滤效率选择的普遍要求是,过滤效率低于94%或95%的过滤元件仅适用于低毒性的粉尘,不适合烟和高毒的物质。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颗粒物的毒性、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等因素加以评估以便选择适宜的过滤元件。一般地,对于煤尘、水泥尘、木粉尘等选择KN90或KN95即可,对于铅烟、电焊烟等重金属烟/尘应选择KN95或KN100。
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防护:防毒过滤元件对不同的有毒有害气体、有机蒸气的防护原理是不同的,对于苯、甲苯、三氯乙烯等有机化合物蒸气的防护主要靠活性炭的物理吸附作用,而对于硫化氢、氰化氢、氯气、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主要是通过化学吸附。GB2890-2009对防毒过滤元件按照气体的类别加以分类,但并非所有的气体或蒸气都有适合和有效的过滤元件,用人单位在选择滤毒盒时应对目标气体或蒸气有充分的辨识,并向个体防护供货商咨询如何选择适合的过滤元件,如果过滤元件选择错误可能会导致重大职业中毒事故。
颗粒物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综合防护: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比较复杂,往往会有颗粒物、有毒有害气体、有机蒸气等多种污染物同时存在,应对污染物存在状态及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加以识别,对于呼吸防护而言,过滤式呼吸器应选择尘毒组合的过滤元件,典型的如喷漆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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